基本资料
姓名:吴维岳
性别:男
字:峻伯
出生年月:1514年
朝代:明朝
籍贯:孝丰
民族:汉族
身份:官员
个人简介
吴维岳(1514年-1569年),字峻伯,孝丰(今属浙江)人。
吴麟之长子。生于明武宗正德九年,嘉靖十七年(1538年)进士,初任江阴县令。
后改刑部主事。官至右都御史,巡抚贵州。曾与谢榛、李攀龙等倡诗社,与卢枏、欧大任、俞允文、李先芳合称嘉靖广五子。朱彝尊谓其诗“如铅刀土花,不堪洒削。”
卒于穆宗隆庆三年。有《天目山斋岁编》24卷。
个人事迹
吴维岳初任江阴县令,因其为政廉能,调入刑部任主事。其间奉诏草拟审理刑案的条例,详尽周密,符合旨意,诏令推行。又曾赴江西,核查刑案,平反大反冤狱。后历任后部郎中、山东按察副使、湖广参议、江西按察使及以右佥都御史之职巡抚贵州。维岳刚直不阿,因得罪权贵,被谤免职,返归乡里,未几病逝。
维岳曾于南宫考选士子,所举10人,皆海内名俊。其中张居正、殷士儋、汪道昆、胡正蒙、陆光祖5人,后皆为朝廷显官,余5人亦均官至藩臬郡守。以此,时人颇赞其识俊拔才之能。维岳及其父麟、叔龙及弟维京,皆于嘉靖年间中进士,时称“父子叔侄四进士”。维岳擅长书法,精通文学,尤卓于诗。曾与王世贞、李攀龙等倡诗社,为“嘉靖广五子”之一。
著有《天目山斋岁编》、《奏议》与《海岱集》等。
最后编辑:2022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