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姗妮

简介: 史姗妮,1971年11月23日出生于台湾,2003年与盛钦云结婚,2011年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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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姗妮的个人经历

人物介绍

史姍妮的自拍照片非常火辣,瞬间吸引了不少粉丝,当选台湾无名小站“新人气女王”,被网友称为“大波美女”。有女性网友表示:“自己四十多岁还能保持这样身材有多好!”,“她年纪大我一圈,身材也一样,自叹不如。”

近日,台湾“美魔女”史姗妮跃上网络前端,虽然她已经42岁,但因保养得宜、身材姣好,又常在个人博客晒上火辣照片,还摆出各种性感的姿势,让其增加了许多粉丝,当选台湾无名小站“新人气女王”,被网友称为“大波美女”。

其实,史姗妮的这些照片上传已久,只是因为日前其与台湾资深前主播盛竹如的独子盛钦云的离婚官司见报,这段照片也被网友翻了出来,在台湾网络上传开。

感情生活

婚姻情况

史姗妮

史姗妮称,她与盛钦云2003年公证结婚,在美商公司上班的丈夫,婚后长年派驻港澳、上海等地,她则独自留在台湾娘家。丈夫的朋友“阿凯”告诉她,丈夫与一名25岁罗马尼亚籍按摩女郎同居,且女方已怀孕。她多次打电话质问丈夫并录音,他吞吞吐吐说:“不能让我爸知道,会被骂死。”她则坚持不让洋妞比她早生小孩,丈夫回称:“罗马尼亚那一个,我愿意,她不愿意,我能逼她吗?我能逼她拿(堕胎)吗?”

起诉离婚

史姗妮指控丈夫长年不在台湾,夫妻1年爱不超过2次,丈夫还曾因她头发掉地上,没准备拖鞋、茶水就狂骂她,连她到超商买东西超过7分钟都会被骂,丈夫还规定她出门跟朋友聚会不能超过2小时。

台北地院审理时,盛钦云从未出庭,但他的死党“阿凯”证称,盛钦云曾亲口说罗马尼亚女子怀了他的小孩,还安排他与该女通话聊天。盛钦云律师则辩称,这些是男人间吹嘘风花雪月的玩笑话,根本没有洋妞存在。法官认为虽无法证明盛男外遇,但夫妻长期疏离,婚姻基础薄弱,2011年底判准离婚,并判盛钦云付1238万元剩余财产给史姗妮。

判决结果

盛钦云原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来又撤回离婚案的上诉,离婚部分因此确定,仅剩余财产部分继续审理。高院开庭时,盛竹如曾出庭证称,儿子名下数千万元的澳门房屋,是他和妻子送的,不应列入儿子婚后财产,但法官不相信,重新计算两人婚后财产后,2013年3月判盛钦云须给付500万元给史姗妮。

最后编辑:2021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