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
生于马里兰州的传教士家庭。父母为美国黑人移民。1913年毕业于巴尔马斯角的监理会教会学校和克丁顿神学院。后任教员和裁缝师,同时学法律,1917年获得律师资格,开业当律师。1919年到1922年任收税员。1923年和1937年当选参议员。1937年到1943年任利比里亚最高法院法官。1943年5月当选为总统,1944年1月就职。任内修改宪法,规定每届总统任期8年,他连任28年。1971年7月病逝。任总统后一直兼任利比里亚执政党真正独立党领袖。1961年他发起和组织非洲国家首脑在蒙罗维亚举行会议,会上组成了“蒙罗维亚集团”。
最后编辑:2021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