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传宝
檀传宝,1962年生,安徽省怀宁县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全国及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德育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中小学思想品德课教材审查委员,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德育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美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简历:
1979-1983年,安徽师范大学;
1991-1993年,北京师范大学;
1993-1996年,南京师范大学,获得教育学博士学位;
1996-1998年,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后站工作,1998年5月出站、留校工作。
2000年破格晋升为教授。
2001-2004年曾经担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
社会兼职:
安徽师范大学教授、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研究员、中山大学教育学院教授、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学校教育部研究员。
主要研究领域:
德育原理、教育基本理论、美育理论、教师伦理学、教师教育等。
最后编辑:2022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