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高维俭,男,安徽凤阳人,1972年11月出生于湖南省怀化市。华东政法学院1998届刑法学硕士,北京大学2004届刑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首批博士后研究人员;1998-2001年先后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从事审判业务工作;2004年来到西南政法大学任教,同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刑法学博导。西南政法大学少年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司法与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副所长。
个人履历
教育经历
1987年——1990年,湖南省怀化铁路第一中学(高中阶段);
1990年——1993年,湖南省怀化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
1993年——1995年,湖南省进出口公司怀化公司,翻译、业务员;
1995年——1998年,华东政法学院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8年——2001年,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任审委会秘书、审判人员;
1999年——2000年,借调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
2001年——2004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4年——2007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从事刑法学教学研究工作;
2004年——2007年,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刑法学专业,现已出站;
2007年7月至今,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司法与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
2006年——2007年,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挂职);
2007年10月至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副检察长(挂职)。
2009-2010年中美富布赖特访问研究学者
兼职工作
1995年——1996年,上海市商业学校,英语口语教师;
1997年上半年,华东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犯罪心理学教师;
1997年下半年,复旦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刑法学教师;
2002年上半年,北京联邦英语学校,雅思教官。
工作实习
1997年7、8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1998年3、4月,广州市云天律师事务所。
学术研究领域
刑法学、犯罪学、刑事政策学、刑事哲学、英美法以及青少年法学。
法学思想主张
文化基本方向:重拾传统文化经典,尤其是其道学、儒学的理念与思维;继续学习西方文化精髓,尤其是其民主、科学的精神与方法。中体西用,中西合璧。
主张厚德重法,即重用法律,但又要超越法律,以至于醇厚社会制度以及人心之德性——法律是社会治理的基本方法和强力保障,但不可过分倚重,应当更加注重社会制度以及人心的德化,这才是社会的根本;主张刑事学科研究的系统化,尤其是其方法论的系统化,即系统整体方法、科学实证方法、政治伦理方法以及规范技术方法等的有序整合。
学术成就及荣誉
学术论文
从1995年至今,先后在《法学研究》、《现代法学》、《刑事法评论》、《当代法学》、《政治与法律》等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如:《刑事学科系统论》、《犯罪构成理论结构比较论略》(与储槐植合作)、《我国刑法情节之辩证与实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之检察视角》等。
主要著作
出版学术专著一部——《刑事三元结构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主编学术论著一部——《中国死刑问题的社会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参编刑法学精品教材一部——《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出版译著两部——《少年司法的一个世纪》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美国死刑悖论》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
课题及荣誉
2004-2006年主持司法部中青年项目《中国死刑问题的社会学研究》(项目编号:2004SFB3006),已结项;
2006年,博士后项目《中国死刑问题的刑事政策学研究》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资助(一等奖);
2007年获准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证研究之检察视角》。
2006年获得重庆市青年人才论坛优秀奖。
部分学术活动
2000年3月,参加《中英少年权利与司法制度研讨会》(上海);
2002年10月,参加中国法学会刑法学年会(西安);
2004年9月,参加第一届全国中青年刑法学者论坛暨刑法学方法论专题研讨会(深圳);
2004年9月,在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开始博士后研究;
2004年11月,获准主持司法部项目《中国死刑问题的社会学研究》(已结项);
2005年8月,参加中国犯罪学年会(贵阳);
2005年11月,参加第二届全国中青年刑法学者论坛暨违法性认识理论专题研讨会(重庆);
2006年9月,参加第三届全国中青年刑法学者论坛暨犯罪论体系理论专题研讨会(深圳);
2007年4月,主持中国法学会项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证研究之检察视角》;
2008年4月,参加第五届全国中青年刑法学者论坛暨期待可能性理论专题研讨会(南京)。
最后编辑:2021年09月17日